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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号: 014309404/2021-00028 信息分类: 领导分工, 城乡建设、环境保护,城乡建设(含住房),通知
发布机构: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: 2021-02-26
文号: 灌建发〔2021〕18号 关键字:
内容概述: 关于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

灌建发〔2021〕18号 关于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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灌建发〔202118

 

 

关于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

 

局属各单位、机关各科室:

因人事变动,经局党委研究,现将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:

党委书记、局长唐亮同志:负责局全面工作。

党委委员、副局长、人防办主任朱海波同志:负责人民防空、工程测绘、工程造价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验工作。分管人防科、消防审验科、城镇建设测绘队和建设工程造价站。

党委委员、副局长杨军同志:负责组织人事、财务审计、规费征收、招商引资、作风建设、园林绿化、生态园林城市创建、文明城市创建、路灯管理、城建档案、房地产市场、房地产开发管理、住房保障与房改、物业管理、白蚁防治工作。分管财务审计科、城镇绿化科、园林管理所、路灯管理所、城建档案馆、房产处、经适房中心、房改办、物业监管科(县物管办),联系县房地产行业协会、县物业协会。

人防办副主任王庆平同志:负责城镇燃气管理、绿色建筑、散装水泥、节约用水、新型墙材、信访维稳(12345政府服务平台)工作,协助朱海波同志负责人民防空工作。分管公用事业服务中心、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、信访办,协助分管人防科。

党委副书记张帆同志:负责党建、党风廉政、意识形态、离退休干部、精神文明、人民武装、综治平安、房屋征收、拆迁安置和棚户区改造资金统筹工作。分管党建办、监察室、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,联系县派驻纪检组。

副局长嵇晓雷同志(挂职):协助唐立本同志开展工作。

党委委员、地震局副局长章青同志:负责抗震减灾工作,协助张帆同志分管党建、意识形态工作。分管地震科、抗震减灾办公室,协助张帆同志分管党建办。

党委委员姜辉同志: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管理、统计、新闻宣传、目标管理、政务公开、机要保密、提案答复、政策法规、行政执法、诉讼复议、行政审批、建筑业发展、建筑市场管理、工程建设管理、建筑工地扬尘治理、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,协助朱海波同志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验工作,协助杨军同志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。分管办公室(目标督查办公室)、行政服务科、建筑市场科、安全监管科、建筑管理处(安监站)、新区办,协助分管消防审验科。

党委委员包能同志:负责公用事业、城建重点工程管理、海绵城市建设、生态环保、黑臭水体治理、城市建设债务化解和PPP项目推进工作。分管公用事业科、建工办、“263”办、市政工程公司,联系县污防指办。

党委委员唐立本同志:负责城市建筑工程、市政工程等建设项目技术总协调、总把关、总监督及质量监督,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、施工图审查工作。分管总工程师办公室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,联系市建设施工图审查中心。

党委委员杨红同志:负责工会、群团、计划生育工作。分管工会、团委,协助杨军同志分管房产处、经适房中心、房改办、物业监管科(县物管办)。协助联系县房地产行业协会、县物业协会。

副科级李中勤同志:负责村镇建设、农村环境整治、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、农村危房改造、扶贫、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工作。分管扶贫办、城镇建设科,联系乡镇建管所。

按照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”和“三管三必须”原则,各领导班子成员同时负责所分管科室和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、作风建设、信访稳定、安全生产、生态环保和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;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创建和长效管理工作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 

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2021226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          2021226印发